姜杰律师:法院审理涉黑案件不组成7人合议庭违法
2022-02-16 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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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福案件第一次一审通化市中级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但审判员陪审员比例不合法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该遵守诉讼程序规定,这应该是人们的普2遍认知,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我们很难指望有公正的审判,这就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刑事诉讼程序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规定,这就是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件;……”

有些法院很好遵守了这些规定,如笔者参与辩护的吉林张永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5刑初19号一审判决违法上述合议庭组成规定,上诉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吉刑终256号裁定,就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但是也有些法院却对这些法律的程序规定视而不见。这在涉黑、涉恶案件中表现尤为突出,这是因为涉黑、涉恶案件,大都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主犯刑期大都超过十年,具备了上述《人民陪审员法》上述规定的适用条件。如辽宁省绥中县法院、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难道是这些法院只关注《刑事诉讼法》规定,而忽视了其他法律规定?也不是,如果说没有注意到相关规定,那么在我代理当事人申诉,提出这些程序违法的意见后,他们仍采取回避态度,对此问题不回应。

下面附上我代理的两个相关案件相关部分的申诉代理意见:

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叶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我代理白楠申诉)。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是申诉状原文相关部分:

(六)原审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影响公正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本案根据起诉书指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人犯数罪,根据起诉书完全可以判断出多名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属于有重大影响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应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原审组成三人合议庭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因此,本案应当重审。(完)

二、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谭介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我代理谭介平申诉)。

以下是申诉代理意见原文相关部分: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原审合议庭组成不合法,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本案应当撤销原判重审。

1、本案应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而原一审法院是三人合议庭审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件;……”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什么判断?申诉人代理人认为依据量刑建议判断。

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本案5人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公诉机关对谭介平的量刑建议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8年,诈骗罪13年,寻衅滋事罪9年,故意伤害罪4年,非法拘禁罪1年8个月,非法侵入住宅罪9个月,窝藏罪9个月,强迫交易罪1年,开设赌场罪2年9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4年以上25年以下。以上总刑期加起来是39年11个月。

对刘潭的量刑建议加起来总刑期是11年9个月;对谭振辉的量刑建议加起来总刑期是19年11个月;对陈刚的量刑建议加起来总刑期是16年4个月;对陈峻岩的量刑建议加起来总刑期10年11个月。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根据《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依据上述规定,总和刑期达到十年的,就有可能决定执行10年有期徒刑。

此外,本案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属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也应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

2、一审合议庭组成不合法,二审法院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四项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未发回重审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撤销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2020)湘1321刑初33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但二审法院没有依法作出裁定,审判程序违法。

3、原一审、二审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本案应当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上述《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不能违反,违反必须纠正!

代理人向法庭递交吉林张永福案判决书,该案因合议庭组成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比例违反违法而发回重审。而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数都没有达到法定7人要求,因此,更应该撤销原判重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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